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系统施工注意事项
为保证项目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功能实现和正常运行,应按照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图》及深化图和“线缆敷设及选型"
一、布线
1.1系统的施工及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度标准865130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1.2疏散指示系统应单独布线,当有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同管敷设。
1.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端子连接,并包好电工胶带。
1.4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Q.此检测项目应在未接任何外部设备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容易损坏设备。
1.5通信信号线应远离干扰源,通信干线应走弱电井或弱电桥架,当走强电井或强电桥时,一定要进行穿管保护,以确保通信传输不受强电(如AC220V电源)或射频信号线路(如CATV大信号音频线)干扰。
1.6嵌墙式、嵌地式标志灯采用厂家配套预埋盒内接线。
1.7控制器至集中电源控制型系统的通信干线宜采用串联并接方式。
1.8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至灯具之间的回路接线宜采用串联并接方式,每只灯具宜设一 -次分支(基于线缆接头工艺难度及回路压接工艺压降考虑)。
二、安装
2.1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源取自消防电源AC220V/50Hz,应急照明控制器能与火灾报警主机进行联动。
2.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可安装在楼层配电间或电气竖井内;取自消防电源AC220V/50Hz。
三、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前,施工方应完成设备及灯具的安装工作,井保证本系统施工质量满足《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监控设备的安装及灯具的布线、电池就位由安装方负责。厂家负责系统的安装指导及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作。
3)系统调试工作前,施工方需对每一回路的电源线和通信线检查并测量其状,确认所选用线缆选用线缆选型及敷设方式均符合设计要求。对系统线路出现错线、开路、短路、虛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MQ等问题,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保证没有短路、断路和接地情况。对于不符合设计及深化要求的线型线径和布线问题,施工方应进行整改,以满足采调试的基础条件。
4)以上工作完成,应急照明系统供电后,我司将安排专业售后人员进入调试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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